摘要:被犬咬伤、乱吠扰民、犬只排泄物污染环境…..生活中,一系列涉犬问题一直困扰着市民。8月8日下午,绍兴市出台《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,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。据了解,目前全市养犬数量大约25...
被犬咬伤、乱吠扰民、犬只排泄物污染环境…..生活中,一系列涉犬问题一直困扰着市民。8月8日下午,绍兴市出台《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,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。
据了解,目前全市养犬数量大约25万只,接受狂犬疫苗免疫的犬只大约2.8万只,被犬咬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,给广大居民的身体安全带来较大风险。今年上半年,全市涉犬问题报警4500余起,向12345热线投诉779件。
今年1至7月份,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犬伤门诊收治犬伤患者约3500人次,越城区疾控中心犬伤门诊收治犬伤患者约4100人次,其中70%被自家豢养的宠物犬咬伤。
针对养犬管理,绍兴市政府十分重视,将其列入今年 “城管十件小事”之一。相关法律条例虽然对饲养动物应当强制免疫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等,都应依法处罚,但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。
记者注意到,相对于2014年《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》,新出台的《办法》在服务市民上有不少考虑。规定减少犬主办理免疫登记的资料,从原来需要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,现在犬主只需身份证就可以进行免疫登记。
“各区、县(市)、滨海新城依托宠物医院、兽医诊疗机构,为市民办理“免疫、登记、办证”一站式服务,进行兽用狂犬病免疫接种和电子芯片植入,领取犬只登记牌,做到‘一犬一牌一号’。”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王岳军表示。目前,各区、县(市)根据实际情况,已确定了6-10家一站式服务单位。
值得犬主欣慰的是,犬只的收容期限从5个工作日延长到10个工作日,以方便犬主认领。超过期限未认领的犬只,综合执法部门将定期实行无害化处理。
同时,犬主实行文明养犬,应当将犬只登记牌系挂在犬只颈部,不得随意摘下、涂改;犬只出户时,犬主应当对其采取戴1嘴套、束犬链(绳)等措施,有成年人牵领并注意避让他人,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,携犬人应立即清除。
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;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,依法给予拘留罚款。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的,由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,并处没收犬只。
据悉,该《办法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。